我的位置:首页 > 法律常识 > 公司法 > 公司设立 > 公司设立程序 > 万宁再生育服务证办理需要什么步骤

万宁再生育服务证办理需要什么步骤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4-25 95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425*****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现在想要生二胎的夫妻越来越多了,如果想要生二胎的话,必须要办理一个生育证才可以,有很多人都不知道生育证应该怎么办理,生二胎的话符不符合国家标准呢?下面来和小编一起了解一下万宁再生育服务证办理需要什么步骤?

一、万宁再生育服务证办理需要什么步骤

1、符合再生育夫妻向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

2、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乡镇(街道)进行审查、审核: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书面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按规定不属本机关受理范围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向申请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将受理行政机关明确告知申请人。

(3) 、对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且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受理,并当场发出受理通知书。

二、万宁再生育服务证办理条件

夫妻需要办理再生育服务证的,需要满足一下条件:

(一)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1.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2.婚后五年以上不育,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3.夫妻双方均为非城镇户籍且仍从事农牧业生产,已有一个子女为女孩的

4.夫妻双方均为非城镇户籍,一方残疾,相当于残疾军人五级以上标准的

5.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

6.夫妻双方均在国有农牧场从事承包经营并不再领取工资,不享有城镇社会保障待遇,已有一个子女为女孩的。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再婚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1.一方未育,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或者丧偶已生育过两个子女的

2.夫妻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均依法判随原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3.夫妻双方再婚前一方丧偶,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的

4.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的

5.夫妻双方均为非城镇户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都为女孩的。

(三)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全国总人口在一千万以下的少数民族再婚夫妻,其生育除适用前款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1.一方未育,另一方已生育过两个子女的

2. 夫妻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的。

以上就是关于万宁再生育服务证办理,需要什么步骤的详细说明和介绍,一般来说,如果我们想要办理生育服务证的话,只需要满足基本的条件就可以了,毕竟国家二胎政策已经开放了,所以就不用担心了,如果还有其他不同的法律问题,欢迎联系我们。

文书推荐:融资居间服务协议  技术服务合同通用版模板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翻译服务合同范本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如何办理生育服务证
生育证遗失了可以补办吗
生育服务证怎么办理
特邀律师:
陈龙吟团队律师 四川成都

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承“专业、高效、规范”的理念,以合伙人带领团队的方式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服务领域涵盖公司法务、合同法务、劳动法务、房地产法务,获得客户的高度认可和业界的肯定。陈龙吟,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学士、川内双一流大学讲师、硕士生导师。刘攀,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翁玉玲,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博士、成都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廖坤,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曹倩,成都理工大学法学学士。详细>>

在线咨询
  • 企业名称变更后商标如何转让

    2024-05-09112 人看过

    依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所以公司名称变更的,要先办理商标变更。变更后,再转让商标权,签订转让合同,办理变更登记。

  • 公司设立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帮助过 859 人,获好评率 100%

    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承“专业、高效、规范”的理念,以合伙人带领团队的方式为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服务领域涵盖公司法务、合同法务、劳动法务、...

  •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几年内不得转让股份

    2024-05-09112 人看过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 公司成立清算组后能转让股权吗

    2024-05-09116 人看过

    可以。在工商部门的主持下成立清算组,提前收回企业,对于在报纸上刊登公告要求进行登记,核对后进行清偿,剩余的资产股东按(工商局企业档案有备案)规定的比例进行分割。如果企业章程没有规定投资比例,股东签订协议约定承担债务的比例和剩余资产的分割比例也是有效的。

  • 注册公司地址和实际办公地址可以不在一起吗

    2024-05-09115 人看过

    企业在设立时,其注册地址务必要与其日常运营(或经营)所在地点保持统一。如果在注册过程中将注册地址与实际办公场所相分离,一旦被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发现,可能会被判定为经营异常,面临从轻微程度的行政警告至严重情况下的吊销营业执照等不同程度的处罚风险。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注册公司建筑和建设有区别吗

    2024-05-08135 人看过

    混凝土预制厂、金属结构厂、槽架预制厂以及木材加工厂等等。 建设公司还包括了一系列辅助性、支持性生产专业化的企业机构,这些机构就像建筑材料供应商、交通运输和机械大修工厂、机械设备租赁公司等等。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 分公司设立需要股东同意。根据法律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关于分公司设立是否需要股东同意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

  • 融资租赁公司设立条件是,具备融资租赁公司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公司章程、股本总额和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等条件。且融资租赁公司要指定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办理公司的设立登记事宜。关于融资租赁公司设立条件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注册公司查询名称;租写字楼;编写“公司章程”: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去银行开立公司的验资帐户;办理验资报告等等。关于劳务公司注册程序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工程公司注册需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资金、具备专业资质的技术人员、和申请资质相符的技术装备以及已完成的业绩证明等材料。工程公司在取得资质证书后才能从事相应的建筑施工活动。关于工程公司注册需要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股东可以查阅会计账簿是共益权,共益权包括出席股东会的表决权、任免董事等公司管理人员的请求权、查阅公司章程及簿册的请求权、要求宣告股东会决议无效的请求权,以及对公司董事、监事提讼权等。关于股东可以查阅会计账簿是否是共益权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关于 劳务公司注册资本要求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无权查阅会计账簿。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否可以查阅会计账簿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收购空壳公司有什么注意事项?

法律顾问律师12分钟前回复:

关于收购空壳公司有什么注意事项?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注意空壳公司是否存在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的情况,依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虽然我国现在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但一些特殊行业会对注册资本限额和实缴资本有限制;注意空壳公司是否存在债权债务纠纷,收购者应当尽最大可能的调查空壳公司是否存在隐形债务,否则收购后将产生一系列纠纷;注意空壳公司是否被工商部门列为经营异常,是否照常进行年检,是否履行零申报手续,是否存在真实的经营行为。 收购空壳公司,一定请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做好尽职调查,将收购风险降到最低。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设立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陈龙吟律师团队成员悉数毕业于国内各大知名院校法院专业,秉承“专业、高效、规范”的...

合伙企业股权能否质押?

法律顾问律师14分钟前回复:

关于合伙企业股权能否质押?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1、合伙企业是没有股权的,所以不能股权质押,而合伙人可以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2、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关于合伙企业之债务责任的法律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15分钟前回复:

关于关于合伙企业之债务责任的法律规定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关于合伙企业之债务责任的法律规定 针对您有关合伙业务中债务承担方面的疑问,我们提供如下解答:,根据我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合作双方应当依照合意约定的债务分担比例或出资比例来承担相应责任。 若在协议中并无此项规定,则可参考实际的盈余分配情况来进行责任承担安排。 其次,若在协议中并无具体的债务承担比例或出资比例设定,但存在共识,便应依据普遍达成的意见予以考量进行分担。 再者,倘若由于某一方的过失导致整个合作项目出现损失,他将需要对此负责,除了分摊损失外还需参照自身过失程度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方面,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九百七十二条及第九百七十三条相关内容。 在此基础上,如果某个成员在偿还合伙债务时超出了自身应有份额,他有权利向其他合伙人追回超出部分。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条件是如何的?

法律顾问律师28分钟前回复: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条件是如何的?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公司法》2003年修正案修改条款解读:(第二十三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的规定 【修订前】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2013年修订后】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以上就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条件的情况。

分公司注销手续及办理条件有哪些

法律顾问律师35分钟前回复:

关于分公司注销手续及办理条件有哪些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分公司注销的程序及手续如下: 1、首先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部门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 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和一般公司注销不同之处)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所属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 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3、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 4、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 同时,也要到技术监督局注销企业代码证。 5、如果分公司有银行账户的,需要注销银行账户,没有则不需要。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

查看更多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举报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