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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探视还给抚养费吗

来源:华律网整理 2024-04-27 154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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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父或母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潜在威胁,那么法庭将有权宣布暂时终止探望行为。在中止探望的原因消除后,探望行为也应当得到及时的恢复。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不让探视还给抚养费

离婚之后,子女仍将被视为父母两人的孩子,无论该孩子目前分别由父亲或是母亲进行监护和培养。

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双方应尽的责任与义务,而不直接参与这一过程的父母一方则享有探视权

另一方面,对探视权的执行方式和具体时间,当事人们可以通过充分的沟通协商来达成共识。

但若无法自行解决,他们也有权请求法院对此问题进行裁定。

如果某一方在行使探视权时对子女的身心带来了不良影响,那么法庭有权暂时中止这段探视行为。

一旦相关中止事由消失了,父母的探视权亦应重新得到恢复。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变更抚养权抚养费需要重新起诉吗

在变更抚养关系的过程中,应当先充分协商,若在此基础上未能达成共识,那么以上述方式进行处理则显得尤为必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父母双方在协商后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此举应得到法律的支持和认可。

除此之外,如未能取得前述协议,涉及到离婚之后一方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或子女申请增补抚养费用等问题时,均需经过单独的诉讼程序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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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诉讼,可以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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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律师23分钟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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